问题 | 公积金去年9月份取出来的,今年8月份还可以取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为提取后12个月后可以再提取。若贷款方式是纯商业贷款,则在取得备案登记的一年以内可以以首付方式提取一次公积金,然后在还满12个月贷款以后每年以还贷方式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