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苍南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十三五”以来,苍南县坚持“1+5”定位,加快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实现较快发展,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与全省、全市同步建成高水平全面小康。 综合实力稳步增长。苍南县域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652.2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52280元,年均增速分别为8.6%和7.7%,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财政总收入上升到67.7亿元,年均增长约10%,均超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产业转型步伐加快。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比由2015年的6.4:44.1:49.5调整为2019年的5.4:41.1:53.5。工业稳健提质升级,以三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不断壮大,台商小镇入选省级创建类特色小镇名单,渔寮湾乐活小镇(金色海岸小镇)入选省级培育类特色小镇名单,创成国家级箱包产业基地。山海旅游业蓬勃发展,创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获批省级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以电子商务、综合市场为亮点的现代商贸经济发展迅速,2019年,全县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99亿元、网络零售额207.91亿元,位列全国电商百佳县第七,灵溪获批省级现代商贸特色试点镇。农业加速现代化,一二三产加快融合,“苍农一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美丽发展全市领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同步推进,城市能级不断提升、城乡面貌有效改善,获评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县、清新空气示范区等,基本实现全域美丽发展。2019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9%,较2015年提高4.3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PM2.5、地表水水质等指标继续保持省市前列,县控以上水质站位全部达到或优于标准;累计创成省美丽乡村建设典型4个、AAA级景区村13个、精品村67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 幸福苍南成效显著。城乡居民收入、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成功创成国家卫生县城、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省学习型城市、省县域医共体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有效增强。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50803元和24320元,年均增长分别达8.60 %和9.33%,均高于GDP增幅,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2.15缩小为2019年的2.09;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全县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61.6万平方米,2019年底每千人拥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702.8平方米,居全省中游水平。 改革品牌持续打响。全国首个“镇改市”成功落地,高效完成县乡两级机构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四个一”创新工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四三六”、竣工验收“四联合”等不断优化,成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浙江样板。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养殖用海“三权分置”示范全省。全科医生“县管乡用”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调剂政策、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等成为全省、全市最佳改革实践案例。创新建立浙闽毗邻地区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残疾人兜底扶贫载体和联动机制等,完成新一轮国企管理体制改革,全县发展活力进一步激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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