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并就利息问题达成一致。 2、否则有可能承担违约风险以及诉讼风险。 一、打借条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打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有: 1.最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 2.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姓名等信息,写明借款金额以及借款时间; 3.写明约定利息以及约定的还款时间; 4.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当签字并写明时间。 三、贷款期限3年,还完本金利息之后就不用还了吗 对于本金还完利息欠了3年的情形,是需要看其利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是可以不予偿还的。但是对于其应当还却又不还的情形,是有可能被起诉的,对于起诉后拒不执行的,是可能判处其相应的刑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