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国留学高中档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1.户口档案留校 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吧),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2.人才市场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我是没有查到相关的规定,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3.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九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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