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死亡的尸体尸检完怎么处理 |
释义 | 车祸死亡的尸体尸检完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一、车祸死亡会有尸检报告吗 (一)需要做验尸报告,尸检是为了确定死因,确定事故成因及事故责任,往往还牵涉到后期可能肇事者涉嫌的刑事责任。 (二)交警到现场后,如果有人死亡,会委托法医进行尸检,这项工作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家属只要配合法医工作就行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下情形,不试用调解: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3、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一)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注: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就立即报警。 1、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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