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你问的 深圳 集体户口 领结婚证 怎么办理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1、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你户籍的,叫《常住人口登记卡》 结婚登记 当天,携带你们双方的 身份证 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都可以。如果你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通常这张卡会发到你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2、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 3、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