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 犯罪的特点如下: 1、犯罪率持续爬高; 2、传统的普通犯罪类型继续恶性发展; 3、色情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犯罪现象死灰复燃,恶性发展; 4、新型犯罪; 5、变态心理犯罪数量的增多; 6、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与单位犯罪日益增加; 7、犯罪人构成呈现多元化格局; 8、犯罪区域扩展,在城市犯罪增加的同时,广大农村的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 9、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同步性越来越强。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 【禁业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