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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于购房?
释义
    住房补贴与公积金处理如下:住房补贴是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补贴,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按规定使用。《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单位应按规定核定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每月发放工资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单位将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差额补贴经批准发放后,应由单位按规定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同一时间内只能用一次,最多只能贷款二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还款结束后方能进行下一次贷款。偿还住房贷款每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可以按照还贷时间要求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出来?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2、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3、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4、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5、贷款划拨;6、贷款回收;7、贷款结清注销。《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支用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职工提交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到受委托银行进行支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以后就业了可以用原来的账户继续缴纳。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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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