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多久 |
释义 | 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多久 1、延长期限一般不可以超过三十日,但如果情况复杂的,可以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将期限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拘役的期限不超过多久 拘役是一种刑罚,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拘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要数罪并罚的话,不会超过一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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