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做过传销犯法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如说自己是不自愿的被骗的,进入了传销组织这种情况的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自己应当主动的搜集证据,到派出所提出这个组织的活动,然后争取进行抓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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