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药品管理制度手术室应设立药物室、药品柜及抢救药车,并指定一名护士专门 负责药品管理。 肌注、静脉用药须与外用药分开放置,统一贴上标签。标签纸颜 色有所区别:肌注,静脉为蓝色,外用药为红色,并注明药品名称。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