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巡察办属于党委部门。巡察办的工作职责是: 1、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巡视巡察的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巡视工作人员有哪些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大专以及以上学历; 3、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