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采用订立合同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属于要式合同。书面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谨慎订立合同,保留意思表示证据,有利于减少和解决纠纷。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住宅所有权人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通过相应的意思表示,为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