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重复账户合并的方法是: (一)个人重复账户中,若有一个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的,则将处于封存状态账户的余额并入该正常状态账户,封存账户做销户处理。 (二)个人重复账户若均处于封存状态,且其中有一个账户是在分中心集中封存户下封存的,则将统一并入分中心集中封存户。 (三)个人重复账户若均是在单位账户下封存的,则由缴存人本人确定将予以保留的账户和予以合并注销的账户。 (四)个人重复账户中余额为零的账户,将由分中心统一做销户处理。 一、合并个人重复账户办理程序 缴存人若存在个人重复账户,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个人重复账户合并手续。办理程序是: (一)分中心即日起将向存在个人重复账户的单位寄发《账户合并告知书》,通知单位需要为有关缴存人办理个人重复账户合并的相关信息。 (二)单位应及时核对《账户合并告知书》中的各项信息。经核对无误的,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转出申请书》(以下简称《并户转出申请书》)。 (三)单位经办人持《账户合并告知书》和《并户转出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并户手续。经办网点审核无误后,进行并户操作,套打《并户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其中第三、四联交由单位、缴存人留存备查。 (四)受委托银行并户接收网点收到并户转入信息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入通知书》一式四联,其中第三、四联交由转入单位、缴存人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