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急物资采购是否必须遵循招投标程序? |
释义 |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根据特定情形不进行施工招标,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扶贫资金使用农民工、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施工企业自建自用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拓展延伸 应急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的必要性与效益 应急物资采购是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招投标程序作为一种规范采购行为的制度,具有必要性与效益。首先,招投标程序能够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其次,招投标程序能够提高采购效率,通过广泛征集供应商的竞争性报价,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实现物资采购的优质与高效。此外,招投标程序还能够增加市场竞争,促进供应商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提高物资质量和供应能力。综上所述,应急物资采购必须遵循招投标程序,这不仅是一种法律要求,更是确保公共利益和应急能力的重要手段。 结语 合理运用招标程序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能够确保公平公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同时,招投标程序还能提高采购效率,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实现优质高效的物资采购。此外,招投标程序还能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供应商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提升物资质量和供应能力。因此,在应急物资采购中,遵循招投标程序是确保公共利益和应急能力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