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贷人是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审核的主要对象,而次贷人虽然同样会被审核,但条件要求通常都会比主贷人低一些。因此,在贷款的时候,一般都会将收入更好更稳定,还款能力更强,综合资信条件更好的那一方作为主贷人。当然,不是说次贷人就不重要了,如果次贷人的信用不好,比如征信报告上近期有不良信用记录,那照样会影响到贷款的审批,很可能就会导致贷款申请被拒。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由一方作为主贷人,另一方就作为次贷人。不过主贷人和次贷人也并没有规定必须得是亲属关系才行,朋友、合伙人之间也可以一起去申请贷款。只是非亲属关系的主贷人与次贷人,可能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在审核的时候就会更严格一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