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约期间的赠与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婚约期间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订立的无偿赠与合同,并不是单纯的以无偿转移财产权为目的,而是以不能结婚为解除条件的附条件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