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赔付范围是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满足保险合同中的定义、特定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期限。心脏起搏器作为医疗器械并不包括在重疾险的约定疾病范围中,但若心脏起搏器植入后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可以被视为赔付范围内的疾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应当明确、具体。 2.《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保险合同。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示范文本》:重大疾病的定义应当包括疾病名称、症状和体征、诊断标准和治疗期限等内容。 4.《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三条:医疗器械是以医学为基础,以诊疗和治疗为目的的器械、设备、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 5.《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器械的使用应当符合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注意事项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