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雇佣与承揽主要有以下基本区别: 1、雇佣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揽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2、雇佣的权利义务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承揽的权利义务是承揽人如约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向其支付报酬。 一、民法典承揽合同要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属于以上工作的应认定为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采矿承揽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采矿承揽合同成立: 1、承揽人和定作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承揽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三、承揽合同与定作合同的区别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 1、定作合同是制作人根据定作人的相关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2、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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