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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籍证明到哪里去开
释义
    法律分析:
    1.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落户凭本人申请,民政局复转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在就业地或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2.入伍期间配偶或父母的户口发生变化,退伍后在配偶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3.拟解决配偶、父母、子女(母亲55周岁以上、父亲6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子女)落户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登记明确的除外)、未婚证明(法定婚龄以上出具)。
    法律依据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
    (八)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镇的,准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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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