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完善了婚姻赔偿制度,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为的是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预防、制裁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稳定。增加了兜底条款,由法官根据个案来裁量,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立法的进步,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