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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级别管辖规定是什么?
释义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中,重大涉外案件的判断标准包括:
    (1)争议标的额大、
    (2)案情复杂、
    (3)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以及
    (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1)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也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现实生活当中,基层人民法院管理的第一审案件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的话,离婚类型的纠纷案件基本上都是由基层法院管理。而且是本着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由哪一个基层法院管辖,当然也可以以根据涉及到的不动产来进行确定专属管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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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