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对象期间借的钱用不用还 |
释义 | 法律分析:处对象时会花很多钱,也会有很多方面需要花钱,是否可以要求归还,还是要先看一看花钱的用途。比如,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等,这些应该不用归还。如果是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可以要求归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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