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若是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男方对于女方的赠与,变更房屋登记后正式生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屋付首付共同还款离婚怎么分割 第一,结婚前一人首付出资买房,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二,结婚后双方付首付出资买房的,并且共同还款的,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平分。 二、何为夫妻共同房产 1.婚后购买的房子。 2.婚前购买,但婚后产权登记把对方的名字给补上去。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除外。 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列举的是常见情形,并不是所有情形,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将来离婚另一方可以分割房产吗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房屋属于支付首付款方,但是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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