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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受理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那么,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受理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 离婚法院起诉程序如下: 1.起诉,原告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进入庭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三、离婚向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向法院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