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
释义 |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 1、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对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凭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凭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及其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且提取资金占购房首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70%。 4、职工基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实际缴存额乘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提取比例,一个缴存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实际缴存额的60%。 5、建立租赁补贴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配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在租赁市场缴纳房租的,给予租赁补贴。租赁补贴额度=实际发放的租赁补贴总额/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含共有产权住房面积),补贴比例为50%。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公积金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3、房屋购买合同、房屋产权证或者预售合同等房屋相关文件; 4、购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5、购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证明,包括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流水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额度限制,具体的要求也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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