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业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释义
    农业税的课税对象是农业收入。根据农业税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
    (1)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
    (2)经济作物的收入,包括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
    (3)农业特产品收入,包括园艺作物收入、水产品收入、林木产品收入、牲畜产品收入、食用菌收入等;
    (4)经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
    一、什么时候全面取消农业税?
    中国全面免除农业税时间是2006年1月1日。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日,前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
    二、我国农业税实行什么比例税率
    国家对农业税纳税人规定的纳税比例,即计算征税对象每一单位应征税额的比率。由于我国农业税按常年产量计征,所以农业税税率是应征税额与常年产量之间的比率。建国初期,我国农业税实行累进税制,其税率也是累进税率;以后改行比例税制,税率也相应改为比例税,税率为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