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等。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工作,或无法胜任工作等。而第四十二条则列举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同时,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或者劳动合同基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也有一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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