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一、上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上下班期间接送孩子受伤是否为工伤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接送孩子受伤的是工伤。上下班途中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点、经常居住地点、单位宿舍合理的通勤路线; 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 4、其他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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