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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庭让周一去然后没去怎么办?
释义
    律师分析:
    没去的话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法院会在开庭前再次安排调解,如果无法安排调解的话,就会通知开庭,依法审理,之后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的话,就会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执行庭是法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行为即是代表法院进行,所以如果说是法院对判决行进行强制执行,那么只能是执行庭来作出。但是这个组织机构存在的合法性是有问题的,因为法院不是执行机关而是审判机关,只适用法律。鉴于此,便将执行庭从法院中独立出来成立执行局专门负责强制执行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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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