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补缴算连续缴纳吗 |
释义 | 社保补缴是算连续的,一般参保人员在缴保期间有欠费的情况,可以申请补缴,不过社保是算累积的,不补缴也可以。如果不想让医保断交最好补缴,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是不允许断交的。 所谓连续性,实际上是您在公司工作,公司将始终为您缴纳社会保障,因此您的社会保障处于连续缴纳状态,只要您不换工作,您的社会保障就连续将永远存在。 但是,如果您在中途换工作,则社会保障金可能会通过最后一个部门转移出去。转移后,您没有及时通过新公司缴纳,因此破坏了社会保障金支付的连续性。但是,只要您在短时间内还款,就可以认为是连续的。 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补缴社保 在补缴社保前大家必须知道,国家对于补缴社保是有严格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才能够补缴: 1、在职人员公司应该缴纳而没有缴纳的才可以补缴; 2、到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才可以补缴; 3、找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补缴。 倘若是在公司上班的朋友,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的,其公司补缴社保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只需要在补缴社保时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就就行了。 总而言之,社保如果已经断缴了六个月,那么最多只能补缴三个月,补缴之后仍然是算社保连续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法定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二)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