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限制协议是永久有效的吗 |
释义 | 竞业限制协议不是永久有效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一、被公司辞退有竞业限制吗 被公司辞退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受竞业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禁止协议是和劳动者签订的协议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竞业限制义务可设定人群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应以知晓商业秘密的人群为限。 用人单位不应对不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设定竞业义务,否则将导致约定无效,也徒增企业的支付成本。 三、股东是否受竞业限制 单纯是公司股东的不受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若是单纯的股东身份不会受竞业限制,但是股东还具有如高管等负有保密义务的身份的话,就要受到竞业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