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注意的控制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原始单据控制 每笔账务处理都必须要有原始单据,每账原始单据(包括收货和发货相关单据)财务手续都必须完整;如果是调整账务的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或在凭证摘要里详细说明原始单据在哪张会计凭证里,会计没有权力擅自调整账务。 2、收支可查控制 有些公司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包括内外账),许多费用单据混杂,使得会计核算容易违反“客观性原则”。所以,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明确划分费用归属,确保收支配比或可查,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将费用总额按照“实际可控比例”分开开票,以确保各单位(包括内外账)成本费用具有客观性。 3、利润指标控制 毛利指标和税前指标是最重要的指标,一般都是相对可比的,特别是还存在内外账的企业,法定账的指标必须控制在可比的范围内,每月不能悬殊过大。如果发现悬殊过大,必须认真核查,及时调整;如果确实悬殊很大,必须做好记录,以备审计时予以解释。 4、销售价格控制 销售发票与合同的价格必须一致、产品名称必须趋同(不能完全一致必须能够解释清楚)、金额必须近符。 5、内部采购控制 存在内外账的企业,总部给分支机构开发票,总部与分支机构入账的库存商品名称、数量和金额必须一致。一般来讲,库存商品名称、数量和金额由分支机构提供,由总部开具发货单或发票。 集团内部企业间库存商品相互调拨,内部调拨价格必须合理,否则增值税税负偏低的那方税务部门不会同意,无形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或麻烦。 6、关联交易控制 关联交易控制主要包括总量控制和价格控制。总量控制要尽量控制在有关制度或常规的范围内,避免审计的复杂性;价格控制是指关联交易的价格与非关联交易的价格要一致或趋同。 7、采购发票控制 当月收到物资(包括发票已到)当月要入账;如果货已到而发票未到当月要估价入账,等到发票到了再冲减暂估款。估价要经采购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一般来讲,在月终结账前(出报表)还没有收到发票才估价入账,也就是说日常不估价入账;而当月的暂估账务于次月收到发票后冲减账务,如果次月还没有冲减上月的暂估账务,会计人员必须重点跟踪、核查和反馈。 8、生产成本控制 生产成本每月同类产品的成本结构和金额必须具有可比性,不能变化过大;即使有变化,必须做好分析记录,以便于解释。同时每月车间要有在产品盘点记录或假退假领记录。 9、预提待摊控制 通过表格形式对有关费用全面预提,并通过“预提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同时通过表格形式统计待摊费用,并按照制度要求分期摊销。 多少待摊费用金额(指按待摊概念确定)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这需要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来定。建议:在年度收入1‰以内的待摊费用直接列入当期损益,超过年度收入1‰的待摊费用通过“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10、坏账调整控制 每季度按照账龄相应的比率提取“坏账准备”或做好坏账准备调整,确保数据准确。 11、纳税申报控制 每季度特别是6月和12月要做好纳税申报项目的调整,有的是要进行账务调整的,有的是要数据剥离:12月账务必须调整的项目有:坏账准备、递延所得税和资产减值损失按照相关科目的金额和比率调整余额;预提费用(福利费用每月不再预提而按实际列支)和应付职工薪酬按照12月预计应支付的金额调整余额;应收款项(贷方数据)和应付款项(借方数据)分配调整到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调整后于次年一月再调整过来,以满足应收应付管理需要。 12月数据必须剥离的项目有:广告费、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和没有规范发票的费用在纳税申报前应当主动剥离;预提费用余额和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在纳税申报前也应当主动剥离,并在次年第一次纳税申报时调整(少交)企业所得税;总部在纳税申报前,应当将分支机构利润进行合并。 日常没有交齐的个人所得税、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利息、非本法定单位的费用(指费用单据显示非本法定单位名称)和非正规发票的费用等在12月纳税申报前也应当主动剥离。具体不准税前抵扣的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扣除”条款执行,并在日常做好记录。 12、递延所得税控制 每季度按照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账务,并根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递延所得税。 13、库存现金控制 库存现金(包括借款)限额根据日常需求量和取现是否方便控制在2-10万;借款原则上不允许两张借条,并严格按照借款流程办理手续。库存现金限额一般由属地财务部门和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部财务部门和领导审核审批后执行。 14、年度数据控制 每年12月根据“本年利润”提取“盈余公积金”并将利润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同时,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15、账实相符控制 每月报表完成前,必须审查存货对账、存货盘点、应收款项对账、发货验收确认、收发货流程确认、应付款项对账(季度)、资产对账、资产盘点(季度)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16、账表审核控制 账表审核是会计核算各项控制的最后一关,要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账表审核18问”的内容认真审核,确保账表相符和表表相符。如果没有踏踏实实地做好账表审核。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18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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