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在审还有没有法定的抗诉期限? |
释义 | 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时间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在符合抗诉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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