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需要与律师进行面对面会见以便更好地沟通和交流。但是,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与其委托的律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因此,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委托的律师进行面对面会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与辩护人会见,与亲属会见,但不得干扰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正常进行。”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与辩护人进行面对面会见。 3. 在其他情况下,如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等,当事人可以与其委托的律师进行面对面会见,但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结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与委托的律师进行面对面会见。对于刑事案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也有权与辩护人进行面对面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