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没有法定的判决事由,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离婚第一次开庭不判离的,可以再次补充有关证据,并第二次开庭判决处理,首先,如果双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具备判决双方离婚的条件,和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其次,根据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之后,最好保持和对方分居的状态,再次收集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家暴等法定判决事由的证据材料,等六个月期满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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