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七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旨是描述器官缺损或畸形,导致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一般医疗依赖但能自理的人群。具体包括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功能障碍,脑神经麻痹,面瘫,颅骨切除并植皮手术,颈颏粘连,全身瘢痕,视力和视野损害等情况。 法律分析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 2)第Ⅲ、Ⅳ对脑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伤颅骨切除3cm2,并行硬脑膜植皮术者; 5)颈颏粘连,影响颈部活动者; 6)全身瘢痕面积50%-59%; 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拓展延伸 工伤七级伤残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七级伤残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指在工伤保险领域中,对于工伤事故导致的七级伤残的鉴定标准以及相应的适用范围和程序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七级伤残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的身体功能损失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伤残等级。具体的适用范围包括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而鉴定程序则包括申请、认定、评定等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鉴定机构的评估和评定,最终确定伤残等级。整个程序需要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公正、客观和准确的鉴定结果。 结语 根据工伤七级伤残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及程序,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的七级伤残的身体功能损失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伤残等级进行了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鉴定机构的评估和评定,最终确定伤残等级。这一程序确保了公正、客观和准确的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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