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