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拔副科级干部条件 |
释义 | 晋升副科级的条件包括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担任副科级的程序包括单位推荐、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任前公示等环节。最后,组织部门将提名人选提交县、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 法律分析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2、学历大专以上;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5、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 担任副科级相关程序: 1、单位向组织部门提交推荐干部意见; 2、组织部门在你所在单位进行干部考察,第一环节是民主推荐,必须意见集中,得票过半;第二环节是对得票过半的干部定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和任用意见方面进行民主测评;第三环节是进行干部考察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你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80%。 3、通过以上环节,你被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组织部门提交县、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 拓展延伸 副科级干部选拔流程及条件 副科级干部选拔流程及条件是指在组织中选拔适合的人员担任副科级干部职务所需遵循的程序和标准。该过程通常包括岗位空缺发布、报名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选拔条件通常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选拔副科级干部是为了确保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结语 副科级干部选拔流程及条件是确保组织中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副科级干部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和考核等。选拔过程包括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以确保选拔公正透明。选拔副科级干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组织的发展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三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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