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是否可以联名立遗嘱 |
释义 | 夫妻是可以联名立遗嘱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将一方的财产分出来的,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因此夫妻双方是可以共同立有遗嘱,把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夫妻双方在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一、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如何卖房 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卖房的办法: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再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最后,确认配偶的所有份额,进行变更登记后,即可进行买卖行为。 二、人死了怎么做财产继承? 1、首先应该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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