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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条件,包括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担任过相关角色、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接受请客送礼等。申请回避可在各个阶段提出,决定被驳回可再次申请复议。回避是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重要措施。
    法律分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条件包括:与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关系密切;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曾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接受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各个阶段都可提出回避申请,如遇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根据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时,原合议庭成员也应自行回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一)本人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二)具有本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人民陪审员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采取通知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辖区范围内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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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