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法庭秩序的主体 |
释义 |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为自然人。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类人: (1)诉讼参与人。如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当事人本身、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本身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2)旁听的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听劝阻,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3)不允许旁听的人员,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如在法庭附近设置高音喇叭,进行高分贝噪音干扰,向法庭内投掷石块,或在法庭附近拦截有关正准备参加诉讼的人进行侮辱、殴打、围攻等。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309条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处管制或者是处罚金。 一、开庭过程中打架构成犯罪吗 开庭过程中打架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 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行为。所以开庭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可能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如果开庭双方打架,经鉴定给对方造成的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故意伤害罪。 二、触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2、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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