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医保报销和生育津贴冲突吗 |
释义 | 不冲突。 生育津贴跟医保报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女性是可以同时享受到的,在生孩子的时候用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申请医保报销,生完孩子三个月内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的报销是在女性生完孩子出院时直接报销的,而生育津贴是需要提交材料申领的。其实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和流产的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挂账结算手续时就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 若是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要单位缴费吗? 不需要,因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征缴,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 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的医保报销是针对参保人的,而生育津贴是给予生孩子的人所在公司的一种补贴,毕竟在女性产假期间,公司是需要支付工资的,那么这个生育津贴就是补贴给公司的。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一回事吗? 不是,生育津贴跟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生育津贴是生完孩子之后申请的补贴,而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是生孩子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但生育津贴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才行。 生育医疗待遇: 只要是用于报销女性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费用、分娩手术费用、必要的药物费用、节育手术费用等。 生育津贴: 是在女职工怀孕休产假期间给她们提供的基本生活补贴。女职工再生育完成之后3个月内可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生育津贴=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不是一回事,并且女性在生孩子的时候是可以都享受到的,只要你是在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就行,生孩子之前连续缴纳12个月,并且生孩子的时候是在缴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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