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如何应对? |
释义 |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若无法偿还债务或已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需承担偿债责任。对于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注册资金不实的企业,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拓展延伸 破产企业的法律程序和应对措施 破产企业的法律程序和应对措施包括多个方面。首先,破产企业应寻求法律援助,与律师合作,了解适用的破产法律程序。其次,企业应及时向相关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并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程序。在破产过程中,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破产计划,包括债务清偿安排和资产处置方案。此外,与债权人的协商和谈判也是重要的一环,以达成债务重组或债务减免的协议。最后,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如削减开支、优化经营模式等,以恢复经营健康并实现破产后的重组或重新发展。综上所述,破产企业需要依法进行法律程序,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实现破产后的重组和恢复。 结语 破产企业应依法进行法律程序,与律师合作,了解破产法律程序。及时向法院提起申请,配合调查审理程序。制定详细的破产计划,与债权人协商谈判,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积极采取措施,削减开支,优化经营模式,实现重组和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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