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生活补助费 |
释义 |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里的生活补助费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同。是当时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企职工的一种特定救济,适用原规定的领取生活补助费的,不再适用一般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一、一次性买断工龄个税如何缴纳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高出的部分除以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标准计缴个税(个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税时扣除。 对于个人而言,“内退”“辞退”和“买断”都会取得一笔数目可观的一次性收入,但三者性质不一样,只有“买断”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上述免征额度。 “内退”的个人与原任职单位仍有着关系,所以所得收入应按至退休年龄的月数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薪金”计征个税。被雇主“炒鱿鱼”或自行辞职的个人取得退职费等一次性收入较多时,则应按月划分(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划分)计征个税。 如果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个人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已缴纳个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的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税。 二、工资支付有什么规定 工资支付规定如下: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支付的日期都有约定,应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 3、其他情形,比如完成了一次性临时劳动或者某项具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双方的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后支付工资。 一、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二、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总之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