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非机动车可以代位追偿。代位追偿的条件如下: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1、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发生事故后,对方车辆没有任何保险,且不进行任何赔付,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2、对方无赔偿能力,如果发生事故后,对方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无法进行任何赔付,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者耍赖,在发生事故后,对方故意拖延不进行赔付或者直接玩消失,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如果事故发生后,对方不认可交警对于事故责任方的判定,不在认定书上签字,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如果事故发生后,对方逃逸,可以通过相关途径获得对方的车辆信息,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