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怎样区分? |
释义 | 法律上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怎样区分?法律上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的区分,根据身份、现行行为等,看该行为人对该行为是否有为、不为的义务,而不是常识中的好与不好的方面。一、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方面,形式如下:1、积极行为,又称作为,是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按期交货的行为。比如:我想签订买卖合同,于是我积极的找买家、谈价钱,这是积极行为;我依法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这也是积极行为。积极行为,就是主动的去实施行为。2、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是指以消极、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在承诺期内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应当依法纳税我却不缴税,这是消极的行为。应当办理登记我不去变更,这些都是消极的行为。3、积极行为:它是以循证的方式,通过发展积极行为的策略和系统改变的方法,调整个体与环境的互动关系,达到预防和减少问题行为、改善生活质量效果的行为干预模式。4、消极行为:根据身份、现行行为等,看该行为人对该行为是否有为、不为的义务。比如:区别主要在于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方面,简单来说就是自己主观上有一个目的,并在客观上作出了行为以达到这一目的,就是积极行为;否则,就是消极行为。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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