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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发票使用情况
释义
    1、发票使用单位或者个人领购发票时,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而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一、开具发票的要求有哪些
    1、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末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2、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3、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机外发票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在指定印制发票企业印制的供计算机开具的发票。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用品。
    5、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和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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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