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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