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负责高新区产业发展研究、经济运行分析、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高新区知识产权、各类人才、科技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及商标、重点新产品等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高新区中省市各类计划项目库的建立及组织申报工作; 负责高新区企业上市挂牌、银企合作、小贷公司监管及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投融资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负责高新区外经外贸和进出口管理工作; 负责高新区辖区企业的参会参展、培训学习、引资引智等工作; 负责高新区各类产业协会的发展、组织、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